大病保险、医疗再救助、商业保险……这些听起来有点陌生的名词,其实都是医保体系里实实在在的“叠加福利”。
山东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保办推出【医保答疑系列连载】分期为大家解答就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医保困惑。
第五期内容,如果说前面的指南教您“怎么报”,这一篇则是帮您看看“还能再多报多少”。这笔“进阶福利”,您值得全部解锁。
大病保险如何报销?
“大病保险”全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只要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即同时参加大病保险,不需另外缴纳其他任何费用。大病保险可在因重大疾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对符合规定的费用进行补充报销,医保结算时自动享受待遇。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住院与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万元,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2万-10万元的部分报销60%;10万-20万元的部分报销65%;20万-30万元的部分报销70%;3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75%,最高支付40万元。
医疗再救助有哪些待遇?
再救助制度属于医疗救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超过5000元的部分按70%给予再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
脱贫攻坚过渡期内,对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因难户)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敦助等按规定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70%给予再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
商业保险如何报销?
“齐鲁保”赔付系统与基本医保信息系统已实现有效对接,参保人本地就医在享受基本医保报销的同时,可以同步享受齐鲁保的“一站式”赔付,出院时即可在院直接报销结算。
根据现行的医保政策,普通的商业保险(学平险等)不可在院直接报销,需要患儿家长联系商业保险公司,办理线下报销业务。(来源:齐鲁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