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以儒家学说为主流,儒家学说的薪火相传又以儒学文献为主要载体。《论语》一书作为儒家经典“十三经”之一,在经学史上地位特殊,历来备受学者重视。两千多年来,《论语》流传极为广泛,其中的思想已经深深沉淀到中华民族的心理特质之中,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核心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刻影响中华民族前进的文化基因之一。
自汉朝以来,注解《论语》者代不乏人,各种著作汗牛充栋,至今仍层出不穷。据不完全统计,到二十世纪前期,有关《论语》的著作已达三千多种。如果再加上之后新出的著作,现在的统计结果粗略估算将近四千种。
《论语》作为记载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及其弟子言行事迹的重要典籍,总字数不过一万五千多字。那么,经历两千多年众多学者持续不懈地研究,《论语》一书中的奥义是否已经阐发殆尽,到如今几乎没有研究空间了呢?从实际情况来看并非如此。1951年,顾颉刚先生在给上海学院的学生讲授《论语》一书后,撰写了一篇名为《〈论语〉研究之主要问题》的读书笔记(见《顾颉刚全集·顾颉刚读书笔记第四卷·虬江市隐杂记[三]》),总结《论语》研究在当时仍然存在的主要问题,认为“《论语》中问题大别之有四”:“一曰孔子之真实史迹问题”“二曰《鲁》《齐》《古》三种本子之异同问题”“三曰汉宋解释之异同问题”,“四曰清人之考证问题”。在谈及“清人之考证问题”时,他指出:“清代学术,剖析豪芒,大足补汉、宋之缺;惟其见闻犹不如今人之广,眼光犹不如今人之锐,亦尚有我辈工作之余地也。”
顾颉刚先生所论,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论语》研究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时至今日,伴随着出土文献中《论语》类材料的不断涌现(如上博简中有关孔子及其弟子的篇章、安大简《仲尼曰》、王家嘴楚简《孔子曰》等),为《论语》的研究带来了新契机。根据最近几十年的学术成果,可以看出当前的《论语》研究在以下三个方面仍存有较大的研究空间。
一、从文字本义的角度对《论语》中某些疑难文句进行解读考证,从古文字形体演变的角度合理解释各种歧说产生的根源,定分止争。
《论语》一书作为先秦典籍,文辞简奥古朴,后世学者理解起来存在很大隔阂,这是产生各种歧说的原因之一。针对这种情况,需要研究者将《论语》一书中的某些疑难文字词汇放到先秦时期的文本环境中,从文字本义的角度来考察《论语》文句的确切含义。例如《述而》篇第11章“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中的“暴虎”一词,又见于《诗经》的《小雅·小旻》和《郑风·大叔于田》篇,何晏《集解》引孔安国注云:“暴虎,徒搏。”此处的训释语“徒搏”所指的具体含义并不明确,既可以理解为徒手,也可以理解为徒步。两汉时期的学者或将“暴虎”解释为“空手以搏之”“无兵(兵器)搏虎”,即理解成徒手,其实是有问题的。李零《丧家狗——我读〈论语〉》一书中引用裘锡圭先生的考证意见指出,“暴”的本字,金文作“虣”,甲骨文写作上从戈,下从虎,“暴(虣)”字之本义是以手执戈搏虎,并非“空手”“无兵”而搏虎。《集解》引孔注把“暴虎”解释为“徒搏”,本当是指不乘猎车徒步搏虎,徒手(不用兵器)搏虎之训当属后起,甚至是误解。通过这种“返本归原”式的考证,探究文字的本义,有助于深入理解《论语》中的某些疑难字句。
同时,从古文字形体演变的角度,也可以合理解释《论语》各种歧说疑义产生的根源,从而澄清各种误解。例如,《子路》篇第12章——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其中的“世”字,古代注疏者何晏《集解》引孔注、皇侃《集解义疏》、朱熹《集注》等都根据《说文解字》“世,三十年为一世,从卅而曳长之”之说解释为“三十年”,现代的译注新解也大多认同此说。如影响较大的杨伯峻《论语译注》即将此章译为——孔子说:“假若有王者兴起,一定需要三十年才能使仁政大行。”其实,《说文解字》“三十年为一世”之说是许慎误将“世”字的小篆或隶书写法与“卅”字形牵合而导致的错误解释。西周青铜器铭文中“世”字写作树枝上有树叶之形,是截取“枼(葉)”字上部而成的分化字,因树叶大多一年一凋谢,犹如人类社会的世系更替,故引申而有“世代”之义。战国时期,秦系的某些“世”字和“卅”字的写法已经非常接近。到了汉代隶书中,“世”与“卅”字的字形几乎完全一样,区别仅在于“世”字下部的横笔向右延伸有出头之势,而“卅”字下部的横笔右部不出头。古文字形体的高度相似,导致许慎在编撰《说文解字》时误将本义为“世代”的“世”字与本义为“三十”的“卅”字牵合在一起,不仅将“世”字归入“卅”部,而且将“世”字之义据小篆字形解释为“三十年”。其实,“世”字根本没有“三十年”之训,应当解释为“世代、父子两代人相传”才是。在长期的研究中,也有部分学者指出“三十年为一世”之说不可信,而采取“世代”之说,如方骥龄《论语新诠》、黄怀信《论语新校释》等。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考证辨析各种歧说致误的缘由,故信从者寥寥。因此,以文字本义及其形体演变为基础的《论语》会通考辨研究就显得很有必要。
二十世纪中叶以来,大量古文字材料的出土促进了古文字学研究的飞速发展,古文字学科的繁荣又为我们从文字学的角度研究《论语》提供了丰富的材料。上引顾颉刚先生之文,在当时就认为清人之考证“惟其见闻犹不如今人之广”。如今的《论语》研究者,面对众多前人未曾见过的先秦两汉时期的出土古文字材料,见闻之广远迈前人,更有条件有可能做出超越前人的成果。
从文字本义出发对某些《论语》疑难字词进行深入考证,根据古文字形体演变合理解释各种歧说产生的根源,从而廓清迷雾,止息纷争,这是当前《论语》研究应着力进行的工作之一。
二、综合各种文献材料尽量恢复《论语》中某些章节的语境。
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导致《论语》歧说纷出的原因还在于《论语》一书中有许多章节语境缺失,导致说话者(主要是孔子)言辞的意义指向不明。也即,说话者是在某种特定的情境下所说的有针对性的话语,《论语》作为语录体著作,大都仅记录所说的只言片语,而将特定的情境省略不录,导致后人在理解这些话语时因语境缺失而无所适从。例如《礼记·檀弓上》“有子问于曾子曰闻丧于夫子乎”章,其中“丧欲速贫,死欲速朽”确实是孔子所说的话语,然而却是“有为言之也”,即孔子是针对某种特殊的情境才这么说的。若是让不明语境的孔门弟子(如曾参等)记录下来冠之以“子曰”载入《论语》,而《檀弓上》中的这段原始记载反而缺失的话,则难免会让后人产生误解。反过来说,若是能从典籍文献中找到可以复原这些章节语境的材料,那么这些章节应该是可以获得较为确切之解释的。前人的注疏训解在复原语境方面其实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例如《八佾》篇“季氏八佾舞于庭”“三家者以雍彻”两章,前人或将其时代背景系于鲁昭公二十五年三家共逐昭公之时,“季氏八佾舞于庭,三家者以《雍》彻,并专国政,卒逐昭公”(《汉书·楚元王传[附刘向传]》),对于深入理解此二章之确切含义很有帮助。《八佾》篇“哀公问社于宰我”章,清人李惇《群经识小》以为,《春秋》哀公四年记载“六月辛丑,亳社灾”,哀公问宰我,即在此时,盖因复立其主,故问之;本章的背景当是火灾后重建亳社。刘宝楠以为“其说颇近理”。时孔子仍在陈,故后文云“子闻之”。这种背景的补充,对于确切理解此章章旨也大有裨益。又如《雍也》篇“仲弓问子桑伯子”章,前人或指出《说苑》中有关于子桑伯子之事,与此章可以相互发明。《子张》篇“子夏之门人问交于子张”章,子夏的交友之道“可者与之,其不可者拒之”,与子张的交友之道“君子尊贤而容众,嘉善而矜不能”截然不同。东汉蔡邕《正交论》指出:“子夏之门人问交于子张,而二子各有所闻乎夫子。然则其以交诲也,商也宽,故告之以距(拒)人;师也褊,故告之以容众,各从其行而矫之。若夫仲尼之正道,则泛爱众而亲仁,故非善不喜,非仁不亲,交游以方,会友以仁,可无贬也。”刘宝楠也指出,“以二子所闻,各得一偏”。结合《先进》篇孔子所说的“师也过,商也不及”,则“子夏之门人问交于子张”章的语境就很明确了:二人之所以接闻于孔子的交友之道不同,正是孔子针对二人的性格特点(一个失之于宽,一个太过狭隘)因材施教而给出的建议。前人古注中恢复《论语》某些章节语境的成果需要汇集整理,融会各种材料加以深入考辨。今人新出的论著中也有一些结合语言情境研究《论语》具体章节的内容。如毕宝魁《〈论语〉“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本义辨析》一文即对孔子说话的背景进行考察,认为这句话是在孔子“居卫月余,灵公与夫人同车,宦者雍渠参乘,出,使孔子为次乘,招摇市过之”(《史记·孔子世家》)的情况下所说,“女子与小人”是指同时陪伴卫灵公的南子和雍渠,也包括他们俩代表的两类人:即君主的嫔妃姬妾等女子和在君主身边侍奉饮食起居献媚邀宠的男宠宦竖之小人。这种恢复语境的工作,虽然不能说其结论必是,然这种研究工作本身就是对《论语》中有歧义章节的深入解读,因而也具有其学术价值和意义。
不过,由于先秦两汉典籍文献数量有限,能够用来复原《论语》章节语境的材料大都已被前人的注疏所注意,因而此项工作时至今日其实已经进入“瓶颈”阶段。好在地下出土的大量先秦两汉时期的简帛新材料,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世先秦两汉典籍文献不足征的缺憾,也为我们复原《论语》某些章节的语境提供了新的契机。如清华简(六)《管仲》篇中,管仲有“既佞又仁,此谓成器”之言,似可作为《公冶长》篇“或曰雍也仁而不佞”章的语境背景;“或曰”者与孔子之间的对话应当是以管仲此语为前提的;其人此语放到《管仲》篇的语境中,言外之意实际上是说冉雍不“成器”,这就与孔子素许冉雍之语(如《雍也》篇“雍也可使南面”)相矛盾,故而引起孔子言辞激烈予以辩护。
利用传世典籍材料,同时结合新出土的简帛文献材料,努力恢复《论语》中某些章节的语境,从而正确解读《论语》的原始含义,这是当前进行《论语》研究应着力进行的工作之二。
三、结合先秦史料以及古书的成书情况,对《论语》中某些涉及史实的章节记载的可信性进行具体分析。
根据学界目前对先秦经典文献成书情况的认识,《论语》一书中所记载的孔子及其弟子之事迹应当大致可信。然“古书多造作故事”(余嘉锡《古书通例》之语),其中的某些章节间或有不尽可信者。如清人崔述《洙泗考信录》中考证认为,《论语》一书,“义理精纯,文体简质,较之《戴记》独为得真,盖皆笃实之儒谨识师言,而不敢大有所增益于其间也”;而后五篇“多可疑者”。又如梁启超《要籍解题及其读法》中也说:“(《论语》)其中未尝无一部分经后人附益窜乱。大抵各篇之末,时有一二章非原本者。……《论语》虽十有八九可信,然其中仍有一二出自后人依托,学者宜分别观之也。”梁启超同时还引《洙泗考信录》中所作考证,认为《阳货篇》记“公山弗扰以费畔,召,子欲往”云云,又记“佛肸以中牟畔,召,子欲往”云云,皆非史实。前人的这些研究结论受到当时学术思潮的影响,未免有“疑古”过勇的弊病,某些具体的细节考证不尽可信。然《论语》作为先秦古书,其中某些章节的可信性确实有必要结合先秦史料以及古书的成书情况进行具体的考证分析。当前学界对于《论语》中某些章节可信性的考辨工作,大都是零散而不成系统的,因而在这方面仍存有较大的研究空间。
对《论语》一书中某些涉及史实的章节,结合先秦史料以及古书的成书情况进行系统的可信性考辨,从而尽力还原历史的真实面貌,这是当前进行《论语》研究应着力进行的工作之三。
以上三个方面的《论语》研究工作,是当前学界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需要继续深入研究的重点领域。我们有必要在广泛吸收总结前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地下新出土的先秦两汉时期的简帛材料,对《论语》一书中至今仍有歧说疑义的章节进行深入考证辨析,从学理层面促进《论语》的文本研究继续深化。
2017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深入阐发文化精髓”“加强中华文化研究阐释工作”“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等任务要求。作为儒家基本经典的《论语》一书,如今的研读者可谓盛况空前:中小学将其定为课外阅读书,很多高校也将其列为选修课。2018年初,北京市“高考说明”将《论语》纳入经典阅读考查范围。当前情况下,对《论语》一书进行深入研究,既可以解决文化传承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也可以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价值的阐发,因而是一项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基础性研究工作。
(侯乃峰 作者系山东大学文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