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泰市是2017年首批中国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之一,地名文化历史悠久、资源丰富。近年来,新泰市高度重视“非遗”项目认定保护工作,立足市情实际,树牢系统观念,强化有解思维,念好“早、全、延”三字诀,探索推进县域地名文化“非遗”保护工作新路径。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非遗项目3项,省级非遗项目11项,泰安市级非遗项目71项,新泰市级非遗项目277项。其中,地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3项,首批将列入新泰市地名“非遗”的项目26项。
立足“三早”夯实地名“非遗”工作组织保障
国务院公布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其中第四章第二十四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并将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依法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
地名是人类历史进程中确定自己所处的特定空间而留下的文化记忆和独特创造。今年年初,新泰市民政局坚持“早部署、早实施、早试点”的工作思路,认真谋划部署地名文化“非遗”保护有关工作,并积极汇报泰安市民政局、省民政厅,争取上级领导支持帮助,力争此项工作在泰安、全省“拔得头筹”“抢得先机”。
今年2月,当地率先成立了由分工市长任组长的新泰市地名文化“非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地名办。各乡镇街道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文化“非遗”保护工作。同时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定期督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地名文化“非遗”信息采集、整理、审核、申报等工作,做到信息共享,数据共用,确保地名“非遗”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新泰市确定地名文化“非遗”保护工作思路后,首先选定基础好、意愿强的羊流、放城等乡镇作为全市工作试点乡镇,成立工作专班,跟进全程指导工作,并定期召开部门、乡镇联席会议,统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
实施“三全”推进地名“非遗”工作有序开展
全面排查。新泰市将地名文化“非遗”保护工作作为全市民政重点工作之一,完善机制,强力推进,实现地名非遗的“情感性保护”到“制度性保护”的实践转向。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地名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进行普查,做好收集、记录、统计等工作,制定保护名录”的规定,进一步摸清全市地名非物质文化遗产底子。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将6个古镇地名、13个古村落地名、5座名山、2条名河共计26个地名列为新泰市第一批地名文化“非遗”保护名录。
全力甄选。发挥市地名文化“非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协调作用,组织乡镇、村居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历史文脉的地名进行普查,做好收集、记录、统计等工作,并组织专家按照评价体系进行初评遴选,提出候选名单。同时,积极发动市民参与地名文化“非遗”保护申报工作,对市民“海选”和专家评审出的老地名进行考证,在收集资料、甄别真伪的基础上,按老地名的类别、位置、名称来历、含义变化、今日简况等撰写释文,力求做到史实无误、文字优美、引人入胜。
全位宣传。广泛开展地名故事寻访活动,组织专业力量采编地名故事,开展各种形式的地名征集、宣讲、展演活动,用地名所承载的历史文脉凝聚人心。组织开展“靓地名”活动,通过生动活泼的方式宣传地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先后组织300多名志愿者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边宣传边挖掘地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真正使全市的地名文化“靓起来”。
抓实“三延”提升地名“非遗”工作品质内涵
延伸保护。老地名是一个地方地名文化的“名片”。地名的保护主要在于保证使用,对非遗地名中的现用名依法不得随意改名,对曾用名动员社会单位重新启用。在积极申报地名“非遗”工作中,结合本地实际,灵活采取立碑、讲课、布展、建标、科普、书画、摄影等多种保护宣传形式,加大对地名“非遗”工作的宣传保护力度。
延伸服务。为使地名文化“活起来,火起来”,广泛开展了“寻找‘最美地名讲述人’”活动,更好地为推进新时代工业化强市、“五个新泰”建设服务,全市上下迅速掀起了“热爱地名文化,挖掘地名文化,讲述地名文化”的热潮。全市组成了400余人的团队,深入挖掘地名文化,讲述地名故事,积极寻找地名文化讲述人,利用视频播放的形式,讲述优秀地名文化、地名故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
延伸链条。随着新泰老地名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后,引来更多学者、专家研究地名、出版书籍。全力实施地名“非遗”重点项目建设战略,建设引领性、带动性和标志性强的项目集群,做好《新泰市地名的非遗保护》《新泰市非遗地名书画作品集》等一系列延伸公共地名文化产品的编撰、核稿、审定、出版等工作,力争将地名“非遗”做成精品工程,借助地名“非遗”,深度介绍当地的地名文化,扩大非遗地名文化的影响力,促进良好地名文化氛围的形成。
(赵振兴、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