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安全组进一步优化了公共交通通行管理措施和物流保通保畅措施。公共交通方面,自12月5日首班车起,公交、地铁运营企业在核验健康信息时,不得拒绝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乘客乘车。
对此,北京市卫健委发布提醒:请市民朋友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疫情期间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去风险区域,不聚会、不串门、不扎堆,非必要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咽痛、干咳等症状的人员,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合理安排时间和路径,尽量避免乘车高峰,有序上下,不拥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确认口罩鼻夹侧朝上、深色面朝外,确保同时遮盖口鼻和下巴并压实鼻夹,打喷嚏、咳嗽时不要摘下口罩;减少与他人交谈,不喝水、不进食,尽量保持安全距离;尽量少接触座位、扶手、车门、扶杆等公共设施;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到达目的地后,及时在流动水下采用“七步洗手法”清洗手部,保持手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