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张慧青访谈录----新《职业教育法》筑牢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
中国网 2022-05-03 13:02:29

主持人: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内容从五章四十条完善至八章六十九条。新《职业教育法》明确地提出了职业教育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为我国今后职业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夯实了坚实基础,在法律层面上筑牢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今天我们邀请到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张慧青。张书记,您好。

张书记:主持人,您好。

问题一:

主持人:张书记您作为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党委书记,有着多年的职业教育经验,并且作为学校的书记,可以说是学校的领路人,带头人,那么,就您个人而言,对于此次新《职业教育法》中最大的亮点是什么,对于职业教育起到那些积极的推动作用。

张书记:以往在公众以往的认知中,职业教育定位模糊,让职业教育的发展举步维艰。“职业教育低人一等”“职业学校不是好学校”“职校学生找的工作不体面”……有关职业教育的社会认知里,偏见和杂音时有出现,让职业教育被深深地烙上了“低学历”的标签。

新《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从法律层面上首次为职业教育亮明“身份”,也是从根本上为职业教育“拨乱反正”,有利于塑造社会共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职业教育不是人才的分层化,而是培养人才方式的分流。新《职业教育法》让职业教育人的腰杆更硬了,学生地位更高了,学校发展更好了。职业教育最重要的定位,就是为产业发展提供有能力、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

问题二:

主持人:的确正如张书记所介绍的那样,在部分民众的眼里始终是带着有色眼镜去定义职业教育,去审视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现在从法律层面予以了正面的回应。我们也相信对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春天即将会到来。张书记,还想请教您,在新《职业教育法》中是否有涉及到职教学生的相关内容,对于学生们又会带来那些变化和影响呢?

张书记:我是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党委书记,更是一名职业教育的从业者,对这个问题,我感触颇深。我个人认为,此次新《职业教育法》中的内容涉及到每一名职教学生的切身利益,为学生的未来绘制了美好的蓝图。

新《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不拒众流,方为江海。”新《职教法》打破了专科是职业教育“天花板”的现状,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正在展开。以“技能+理论”的“职教高考”将成为职业本科学校招生的主渠道。

新《职业教育法》规定,在就业方面,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

就业是民生改善的温度计、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也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期盼与福祉。新《职教法》明确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职业教育,要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抓好,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

问题三:

主持人:新《职业教育法》在一定程度上为职教学生铺平了未来就业的道路,我们也希望学生们越来越好,以后的求学路越走越宽。而对于学校来说,在今后的发展中是不是也在培养学生方面会有新的举措呢,或者说在新《职业教育法》当中对于学校教学等方面又提出了那些新内容,来助力职业院校的发展呢?

张书记: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注重产教融合,实行校企合作。新《职业教育法》中,“产教融合”一词取代了现行法中的“产教结合”,一字之改格外有深意。

产教融合,真“融”真“合”是关键。过去讲的“产教结合”具有滞后性,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经常不能及时反映到学校中,企业与学校之间类似“朋友帮忙”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很不稳定的。“融合”就是要成为一体,企业与学校共同投入、共同制定人才方案、共同进行人才培养,达到共建共赢。

为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新《职业教育法》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应当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进一步明确诸多举措: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开发,将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纳入职业学校教材,并可以通过活页式教材等多种方式进行动态更新;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鼓励和支持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企业特别是产教融合型企业与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训,或者与职业学校联合招收学生,以工学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徒培养;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

问题四:

主持人:通过张书记的介绍,可以感受到产教融合的首次提出,为职业院校在教学方面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行之有效的方法,是一个新的契机同时也存在着压力,只要我们不忘初心,一定会有最美好的结果。人们常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想办好职业教育投资是必不可少的,职业教育的投资大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在新《职业教育法》对此是否给出了解决方案呢?

张书记: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是普通教育的3倍左右。在实践过程中,由于需要更多的场地、设备和耗材,举办职业教育本身就是一项高投入的事业。据教育部2021年一组数据显示,高职的招生数占到高等教育的55%以上,而高职所获得的财政直接投入只占整个高等教育的20%左右。

针对这一现状,新《职业教育法》增加规定:国家根据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

目标靠双手来实现,只有足够的保障,才能让职业教育这双手更灵活。2022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改革攻坚的关键之年,也是职教高地建设“三年成事”的收官之年,更是职业教育全力奋进的一年。在新《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的关键节点上,我们有信心用新时代改革发展的“奋进之笔”,为山东省“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浓墨重彩地书写职业教育示范答卷,履行好“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职教承诺。

主持人:好,感谢张书记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也相信新《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今后职业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夯实了坚实基础,在法律层面上筑牢了高职教育发展的压舱石,同时,激发了山东省内各高职院校撸起袖子加油干、赓续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血脉,为打造山东职业教育新高地注入了强大的内生动力与发展动能。

(供稿:山东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副主任委员,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张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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