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明媚,日暖氤氲。近年来,山东各级工会组织在全总、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强化主责主业,高举维权服务大旗,强力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旗帜鲜明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伸张正义,建立形成了多方位、多层次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体系,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了积极贡献。
高举法律之剑,夯实维权屏障
“致广大而尽精微。”职工权益无小事,问题面前岂能让步?有困难,找工会。作为职工信赖的“娘家人”,旗帜鲜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山东各级工会责无旁贷。
努力从来不被辜负。2021年7月29日,《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下称《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于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实施,让山东省各级工会组织执剑在手,问题面前,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意气风发,做好维权大文章。
“感谢咱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为我们女职工讨回了公道,维护了我们孕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让我能踏踏实实怀孕待产,真的太感谢了。”女职工赵女士来到临清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向劳动法律监督员们道出自己的心声,并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据了解,赵女士于2016年12月入职于临清市某公司担任销售一职,2021年,赵女士已怀孕七个月有余,无法胜任现职工作,向公司提出调换工作岗位,公司却以利益受损为由多次驳回赵女士合理诉求,并多次让部门主管劝其主动离职,仅以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进行补偿,赵女士与公司多次进行理论无果后,向临清市总工会提出了维权诉求。
随即,临清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在督查中发现类似赵女士的遭遇,已不是公司的首例,当即,监督员立即对该企业开具《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对企业制定整改计划,并要求十五日内纠正之前的不当行为。
“工会组织和有关方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施好《条例》既能够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使命感、责任感,通过各级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真正让这部广大职工期盼、社会各界支持的《条例》在实践中彰显法治力量。”山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省总工会主席张江汀强调。
为此,山东省总工会在执行《条例》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时代特色。注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协调统一,谱写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劳动关系领域的生动实践;注重加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工会开展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各方协调协作;将平等理念贯穿全过程,切实保护女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多措并举,筑牢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钢铁长城”。
目前,山东省已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4.3万个,初步建成省、市、县、镇、用人单位五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网络,制订了规范有序、责任明晰的管理制度,为及时发现和调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奠定坚实组织基础,有力保障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对症开方,企业的“表情包”亮了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自《条例》实施以来,山东各级工会借此东风,精神抖擞定措施,风尘仆仆走基层,让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活动成了为企业劳动关系把脉诊断的“良方妙药”,为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锦上添花”。
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源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怎么看都很美。但是作为被“体检”的企业,他们的“表情包”又会是怎样的呢?
“项目设置很详细,几乎涵盖了企业生产运营当中所有安全事故易发环节,我们看了很受启发。在安全意识培养方面,要从小处着手,车间、食堂、宿舍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挂图,时间长了,职工就会逐渐产生这方面的意识。”日照某纸业公司工会主席说。
在该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防火防爆、交通安全等安全生产知识被制作成了宣传标语、小册子、挂图、张贴画、新员工入职培训教材,时刻提醒职工提高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班,分别开展操作规程、用火用电、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培训课程。
目前,山东省已配备专兼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9万余人。另外,充分运用购买服务这一市场化手段购买专业律师服务,组建山东省职工法律服务人才库,发挥律师专业特长,提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水平。
法律护航,职工舒心
“快进键”下学法,用法则需“慢镜头”。《条例》的出台,让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倍感振奋,深受鼓舞。全省各级工会迅速行动、层层部署,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宣传阵地,开展了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铺天盖地”式的宣传,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推动《条例》深入企业、深入职工,真正让《条例》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防范企业用工隐患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
2021年5月23日,临沂市总工会接到某公司交通运输驾驶员杜某某投诉反映,公司以出现违章驾驶造成事故为由对他进行罚款4万多元。接到投诉后,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指派2名监督员到该公司了解情况。通过与公司负责人交谈了解到,对出现违章驾驶造成事故的驾驶员进行罚款是公司擅自规定的。
经过与公司进一步沟通,市总工会组织工会公职律师和律师志愿者对公司规章制度开展了劳动用工“法治体检”,对规章制度的制定流程和具体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后,建议对具体制度进行修改,并对新的规章制度草案按照公司民主程序(召开职代会对规章制度草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之后进行公示并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培训。
5月27日,经过调解,公司对投诉的员工的处罚决定进行了改正,不再处罚;同时在工会组织的帮助下,公司制订了科学合法合规的新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了双赢。
“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山东省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充分行使监督职权,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各类劳动争议纠纷发现在早、调解在先、化解在小,实现了从事后纠偏向事先提醒、被动应对向主动维权的转变。
“内外联动”,打出学法用法“组合拳”
山东省各级工会组织以工会法律援助实体机构为阵地,依法接受职工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线上线下案件协调处理,为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实现了维权服务一体推进,有力构建了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压舱石”,得到了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和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乐陵市总工会在对某公司进行走访调查时发现,企业按照山东省最低标准工资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职工虽然有了社保在身,但是却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权益。
乐陵市总工会的律师和工作人员,分别与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进行了座谈,通过讲解相应的法律法规与利弊分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既稳定了企业方的情绪,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如今,企业按照员工实发工资缴纳社保,为此,每年将在职工保险方面多支付700多万元,而职工将在退休养老、购房等方面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
工会如线、心系两头,一头连着企业发展,一头连着职工冷暖。山东省总工会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目标,以维护职工权益为抓手,抓好召开宣传贯彻《条例》座谈会,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成效,真正做到把职工权益落到实处,切实当好职工的“贴心人”。
该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女职工产假98天,与新修订的山东省女职工保护条例中的158天规定不符,企业女职工的生育权得不到保障。通过与企业代表沟通,企业立即改正,为女职工执行新的产假规定。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下一步,山东省总工会将继续加强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细化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指导,真正担负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使命,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工会力量。(文:张严 张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