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紧只在‘格物’”——朱子格物教的两层义涵、脉络谱系及其重审

发布时间:2021-07-23 10:08:39 来源:中国网 作者:程旺 责任编辑:白京

我们知道,《四书》成为儒门圣典经历了一个逐步升格的过程,自隋唐以来,儒家为应对佛老心性论挑战,重建自身的理论主体性,逐步对心性论意涵较强的《四书》予以越来越多的关注。其中,《大学》不仅在心性论方面有系统架构(格致诚正),同时还为儒家凸显自身理论优越性(修齐治平)、完成理论整体规划设计(内圣外王)提供了最为明确化、整全性的理论依据,使《大学》在此一时期的升格历程虽较为隐微曲折,但也具有了应加相对独立审视的必要性。在这样的背景下,二程所做的工作,一方面与此《大学》升格进程一脉相承,另一方面又与之有着本质不同,尤其值得特别为之注目。原因在于,二程对《大学》进行了表彰、诠解、改定工作等一系列工作,与前贤相比,不再仅仅停留于对《大学》的片段性“偶得”、征引或表面性的“题识”,而是以其自家体贴出来的卓识,将《大学》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并突破性地将《大学》视为“圣人之完书”,从成德之教的意义上深入把握其旨趣。

“修身,当学《大学》之序”,“须从此学则不差”,“入德之门,无如《大学》”,二程提出《大学》为修身提供了应然的秩序,是为学、入德的必经之门径,同时格外对“格物”详加疏解,显示出对“格物”的重视。此一特出,明显与其对为学之序和为学宗旨的体认是分不开的。这两方面为朱子所吸收、引申和发展,对朱子《大学》观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朱子以此为指引,通过向《大学》和“格物”的逐步收摄,逐步确立其对为学宗旨的把握。

收摄的“格物”

朱子首先将《大学》进一步提升到“纲领”的层次,为为学定立可循之节目:“《大学》是为学纲目。先通《大学》,立定纲领,其他经皆杂说在里许。通得《大学》了,去看他经,方见得此是格物、致知事;此是正心、诚意事;此是修身事;此是齐家、治国、平天下事。”不唯经书,朱子认可的北宋四子之书,也是如此,所以以《大学》纲目为基本骨架,就成了《近思录》编订四子之书的指导条例。

当然,朱子最看重的还是“四书”系统内《大学》的首出意义,“《论》、《孟》、《中庸》,待《大学》通贯浃洽,无可得看后方看,乃佳”。“四书”观念形成到结集确立,由朱子始得完成,而且朱子对大、论、孟、中的四书次序有过多次指示,特别强调“先读《大学》,以定其规模”的意义,所谓“规模”,乃规矩和模范,有了它,论孟庸方可运之掌上:“《论语》、《孟子》都是《大学》中肉菜,先后浅深,参差互见。若不把《大学》做个匡壳子,卒未易看得。”《大学》乃了解其他三书的前提,四书之教旨趣相通,论孟庸的内容在《大学》纲目下,可以显现出条理井然的秩序性。具体来说,如《中庸》所谓“明善”,《孟子》的“知性”、“尽心”,即格物致知之功,《中庸》的“诚身”、《孟子》所谓“存心”、“养性”、“修身”者,都属《大学》诚意、正心、修身之效,“其他如谨独之云,不慊之说,义利之分,常言之序,亦无不吻合焉者。故程子以为孔氏之遗书,学者之先务,而《论》、《孟》犹处其次焉,亦可见矣。”

从纲领到规模,朱子将为学之事的纷纭繁复都收归到《大学》体系中来;由学而行,《大学》依然是其依归的根本:《大学》之书,乃圣人做天下根本,“此譬如人起屋,画一个大地盘在这里。理会得这个了,他日若有材料,却依此起将去,只此一个道理。”同时,以《大学》来指导为学、处事,又自有其纲领和用力处。“大抵《大学》一篇之指,总而言之,不出乎八事,而八事之要,总而言之,又不出乎此三者,此愚所以断然以为《大学》三纲领而无疑也。”这里的“纲领”与前所言层次不同,前面是总持地说,此处是具体地说。朱子以开篇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为三纲领,总归《大学》一篇之要,不过乎此。“《大学》首三句说一个体统,用力处却在致知、格物。”不论是纲领还是体统,《大学》之旨的用力处就是格物致知。后面将会指出,在朱子看来,格物、致知实则一事,立足“格物”,正是关键所在:“此一书之间,要紧只在‘格物’两字,认得这里看,则许多说自是闲了。……若《大学》,却只统说。论其功用之极,至于平天下。然天下所以平,却先须治国;国之所以治,却先须齐家;家之所以齐,却先须修身;身之所以修,却先须正心;心之所以正,却先须诚意;意之所以诚,却先须致知;知之所以至,却先须格物。本领全只在这两字上。”《大学》为初学入德之门,需从此学方不差;“格物”乃《大学》之门,需从此入方不差。之前的小学涵养,亦是为《大学》作准备,但转入《大学》工夫的阶段,须全部落实在“格物”上,并经由“格物”逐层发出整个“大学”工夫。

这样,将为学之规模收摄到《大学》,再将《大学》之工夫收摄到“格物”。经过两次收摄,朱子确立起为学工夫的宗旨。收摄的“格物”,成为朱子整个为学工夫系统的总枢纽。

二、格物之基础义

“格物”是中国儒学史乃至中国哲学史上聚讼不已的范畴之一。之所以产生纷纭之歧解,是因为“格物”居于圣门为学工夫之先,儒家学者无不结合自身的思想主张对格物作出一番解读。千蹊万径,遂致胜义。朱子之时,就已经面临这种情况,其时近世大儒格物致知之说有数家之众,有如司马温公“格,犹扞也,御也,能扞御外物,而后能知至道”,吕大临“必穷物之理同出于一为格物”,谢上蔡“穷理只是寻个是处”,杨龟山“天下之物不可胜穷,然皆备于我而非从外得”,尹和靖“‘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为非程子之言”,胡文定“物物致察,宛转归已”,胡五峰“即事即物,不厌不弃,而身亲格之”等等。朱子对格物诠解的贞定,对此数说均皆不与。《大学章句》中,朱子将“格物”注解为:“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这里面包含三层递升的意思,接触事物、穷究其理、推至极处。《大学或问》进一步解释道:“及其进乎大学,则又使之即夫事之中,因其所知之理推而究之,以各行乎其极。”三个环节紧密相承,共同构筑起朱子格物说的理论意蕴,缺一不可。

朱子明显继承了二程对格物的解读,但又有所不同。明道解“格”为至,“格、至也。穷理而至于物,则物理尽”,以“格物”为穷究事物道理,伊川解“格,至也,谓穷至物理也”,格物即为穷其理而已。明道的“至”是接触到物,伊川的“至”是涉及,这两者均为朱子所吸收,但仅此还不够,在此基础上综合出新,祭出“极致”之义:“故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格者,极至之谓。如‘格于文祖’之格,言穷之而至其极也。”可见,训“格”为“至”,“至”实可解出三义:接触、涉及和至极。朱子之所以强调“极致”义,是因为仅仅是接触事物或穷至其理并不是“格物”之完义,“人莫不与物接,但或徒接而不求其理或粗求而不究其极,是以虽与物而不能知其理之所以然与所当然也。”这个意思朱子在《大学章句》定稿之前即已确立。只有以极致为归趣,才能避免“徒接”和“粗求”的可能障蔽,真正实现穷理的目的,也就是把握到理之所以然和所当然。解释“致知”时,朱子曾以“切至”为说,但后来细审“切至”之意未尽:“‘致知,是推极吾之知识无不切至’,‘切’字亦未精,只是一个‘尽’字底道理。见得尽,方是真实。”同样是强调了“极致”的意思。

对于“物”的理解,郑玄、朱子、阳明皆谓“物犹事也”,但内涵大有不同。郑玄之物所指是因人之知的不同性质、深浅,所招致的善恶之事、物;阳明之物则是主体意义上的,是主体意向活动观照下的价值性事态;朱子乃主客体交涉地言,物有形而事无迹,对言则物是物事是事,独言则兼事在其中。朱子格物包含哪些内容呢?“眼前凡所应接底都是物”,物包含所有对象性存在。但下手处却有本末、先后、缓急之序,岂能随意地任拿一草一木来“格”,否则无异于“炊沙成饭”:“格物之论,伊川意虽谓眼前无非是物,然其格之也亦须有缓急先后之序,岂遽以为存心于一草木器用之间而忽然悬悟也哉。且如今为此学而不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通世故,乃兀然存心于一草木一器用之间,此是何学问,如此而望有所得,是炊沙而欲其成饭也。”要紧的应先从天理道义、历史典要、圣言圣行、礼乐人伦等方面做起。这并非否认一草一木有“理”,只是不能泛然而观。“……就切近处,且逐旋理会。程先生谓:‘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不可不察。’又曰:‘徒欲泛然观万物之理,恐如大军之游骑,出太远而无所归。’又曰:‘格物莫若察之于身,其得尤切。’……”“格物,须是从切己处理会去。待自家者已定叠,然后渐渐推去,这便是能格物。”先从切近、切己处下手,能察之于身,奠定根基,就能慢慢推展开来。可见,“格物”需要把握一个先后缓急的原则,对“合为”与“不合为”有清醒的认识,就不会对“格物”茫然无措。这也说明朱子理解的“格物”既重视对事物的广泛应接,但在操作程序上绝非一味外驰而无有归趣。

《章句》分别注解了格、物后,整体解“格物”为“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在自称“窃取程子之义”而作的补传中,朱子更为系统地表达了这一解读: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一旦豁然贯通,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将“格物”只解作穷理,能否全面揭示格物的意思,会不会有所偏蔽?朱子明确指出这“不是只作穷理说。格物,所以穷理。”也就是说,“格物”本质上就是穷理,而不是选择用穷理来解格物。若如此,《大学》为何用格物,而不说穷理?朱子对这个问题多有解释,归纳起来,大致有四层原因。一,理,是悬空的,不可捉摸,且有时而离,而说物则自会涵着理,不会有无理之物,用格物来涵摄穷理,彰显出理事、道器之间不相分离的本然性;二,说格物更易使人见得实体,这就为人指明了方向,要就事物上理会,不能把道理悬空;三,有是物必有是理,理无穷,不易获取,但物有行迹,易于亲近,格物其实为穷理提供了便利的入手处;四,格物为突出儒家的实学特质提供了基本依据,由此可与佛家只是空洞无稽的“见性”区别开来。一方面,格物以穷理为目的,另一方面,穷理正是需要通过格物的过程来实现的。

朱子之理包括天理、物理、人理、道理等多个层面。就“天下之物,莫不有理”看,朱子此处是统说,这些层面都应包含在内。故“理”是什么,不是此处的关键,问题在于为何要“穷”理,以及如何“穷”理。

为何要“穷”理?因为理是人心应物处事的根据、原则,故朱子工夫论必然要求格物以穷之。在朱子,人心本来是已经具备众理的。朱子哲学中,心统性情,性乃未发,纯善无恶;心为已发,含着气而言,会有善有恶。朱子以明德属“性”的层面,其注“明德”即“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这说明在先天而内在的“性”的层面,心本具众理。但一方面性会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失其本然;另一方面,性具众理,还只是形而上的层面,不具备现实性,尤有进者,“穷理者,因其所已知而及其所未知,因其所已达而及其所未达。人之良知,本所固有。然不能穷理者,只是足于已知已达,而不能穷其未知未达,故见得一截,不曾又见得一截,此其所以于理未精也。然仍须工夫日日增加。”通过格物穷理,实现对理的占有,明了其所当然,摆脱人欲、气禀的干扰,恢复性之本然状态,如此心之所发亦能纯一于善;同时,穷理的过程,与万事万物相结合,包含着对其所以然的把握,实现对性中之理的落实、扩充、推至、细化。故格物穷理,实际揭示着工夫实践中所当然与所以然共同的指向。

如何穷理?格物穷理的实现方式是心具众理。一个简洁的概括如补传所示:以心知之明对在物之理进行认知和摄取。不过,其间有以下几个要点须加阐明:

一、关键之一在于应注意“已知之理”。“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说明“已知之理”构成了格物穷理的一个基本出发点,那么何谓“已知之理”?当然是“大学始教”之前所知之理,即“小学”阶段涵养所得的“理”,这是为何朱子非常强调“小学工夫”的重要原因。“已知之理”以“小学工夫”养成的涵养有素和持守有敬为根基,以此发出的“格物”就不能以“杂乱纷纠”之心随意去识物处事,而是推致其所养之中和本明之德,来应接事物、落实明德。故“格物”虽然是“即凡天下之物”,但主体自身的有此自觉和自明的基础,就不会任意应物,避免导致“格物”工夫的无效开展,同时,也为前述关于格“物”应有先后缓急的说法,提供了可行性的依据。

二、但立足“已知之理”,还不必然能实现“穷理”。日常的积累、积习工夫是必要的基础,但穷理的实现还需诉诸不断推展、扩充的过程中。这也就是朱子所言的“用力”。具体的“用力之方”不外乎从“事为之著”、“念虑之微”、“文字之中”、“讲论之际”等方面分别着手,将对内而言的“身心性情之德”,到外显的“人伦日用之常”,以至“天地鬼神之变,鸟兽草木之宜”各个方面,“自其一物之中,莫不有以见其所当然而不容已,与其所以然而不可易者”。如此才称得上物格而理穷,所谓“豁然贯通”的状态亦由此得现。

三、“豁然贯通”可从两个层面来理解,首先要求在万事万物上求之,这个过程并不需以穷尽天下之理为期,不可能也不必要,而是通过积习推类中,实现程度上的融会贯通以及广度上的触类旁通;另一方面,由万理中得其一般和普遍,万理可通乎一理,由理一统摄、该贯万殊之理。由多通万,统万归一,一以贯之。可见,“豁然贯通”绝不同于表面看来似乎相近的禅宗式顿悟体验,且不说与其反观内省的方法殊类,而且也不同于由一理通而可便通万理的简易直截。朱子说他看到程子所言“格物非谓欲尽穷天下之物,又非谓只穷得一理便到,但积累多后自脱然有悟处”才真正理会贯通的意思,正可上面两个层次来理解。“贯通”之义一定程度上也呼应着前述格物的“极致”义,推至其极就应是一种通透的状态,具体而言,即所谓“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但如此对豁然贯通状态的描述就有问题了,这一状态由“众物”和“人心”两方面来体现,但两者是各自的实现各自的贯通,还是相资为用的交互贯通?是二还是一?又或许是三?在《大学或问》中,朱子提出“所以然”和“所当然”的说法来说明这个问题。二者之间既非直接相干,从“众物”通乎“人心”,从所以然转出所当然;也非毫不相关,各自为政。单纯在人理范围内,所以然是所当然的更高一层,所当然只是实然层面的规范,所以然则为所当然提供了必然如此的依据。而在人理、物理分立时,所以然偏向于物理,所当然指向人理,在这层意义上,所当然不是与所以然对举的抽象范畴,而是涵括着相应的所以然之理作为其内在性的构成要素,乃具体的所当然,是合当然与必然、知其如何和知其为何的统一,如此方能在人的行为抉择中实现真正的“不容已”。

四、进一步看,“人理”内部的所以然如何转化出所当然?换句话问,从德性的知识如何转化出德性的自觉?问题的根源需要回溯道朱子补传的大前提“人心之灵莫不有知”上去。“知”,从内容上讲,不外乎闻见之知与德性之知两类。前者指向众物表里精粗,后者指向人心全体大用,前者侧重知识,后者侧重德性。大多数肯认德性之知的,并不反对闻见之知,但不能由此认为闻见之知必然可以推出德性之知。朱子对前者的过多强调,给人一种印象,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原因,闻见之知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德性之知,很多对朱子的责难都是从这个层面上提出。其实,这并非朱子的本义,朱子只是主张两方面都是人心之灵所包,都应该穷理积习。朱子此处真正需要面对的问题在于,对涉及德性之事物,如人伦、圣言、世故等的穷至,可以是实现德性之理的知性认识和了解,但这并不等于德性自觉或德性之行,以至达致心灵的全体大用,其间转化的路径是需要说明的。朱子在这里给出的回答是“豁然贯通”,认为对德性之理的认识、积习、穷至到一定程度,此心在以心合理、心与理一的不懈过程中,可以实现对德性的完全自觉肯认,以至可以实现吾心全体大用。这体现与心学派完全不同的路向,心学派主张心即理,德性的自觉只能通过先立其大、发明本心的方式确立,而不能通过知识的积习“贯通”。

格物之总体义

以上是对作为八目之一的“格物”解读,这只是基础义的解读,朱子对格物的重视,并不仅限于此。格物还具有一个“总体”的意义,即“格物”之意蕴,其实可以将整个八目全部涵括在内。格物,不仅是《大学》工夫的起始点,也是其全部工夫的孵化器。套用朱子的一句术语,专言之,格物乃八目之一体;兼言之,格物包八目之全体。也只有明确了作为总体的“格物”之义,才能真正认清“格物”作为朱子《大学》诠释之宗旨的意思。

格物之所以兼具工夫全体的意义,根本原因在于其“穷理”之本质。朱子主张,格物乃所以穷理,并在万事万物上下功夫,而格致诚正修齐治平等目,无不各具其理,故皆需格之、穷之。以理为本,以穷理为径,八目的具体展开皆离不开格物之前提,也可以说,《大学》之工夫其实已全部蕴含于格物穷理之中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朱子称“格物”乃“梦觉关”:“格得来是觉,格不得只是梦。”格物乃是整个《大学》工夫的逻辑先导,透过此关,其他条目才具备开展的可能性。格物既然兼具全体,那么其他条目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

又须知如何是格物。许多道理,自家从来合有,不合有。定是合有,定是人人都有。人之心便具许多道理:见之于身,便见身上有许多道理;行之于家,便是一家之中有许多道理;施之于国,便是一国之中有许多道理;施之于天下,便是天下有许多道理。‘格物’两字,只是指个路头,须是自去格那物始得。只就纸上说千千万万,不济事。

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工夫,分别是所格之“物”的一种,同时它们也都各有特定的道理。这里凸显出格物的两个层面:狭义的和广义的。从狭义上讲,格物只是工夫之始,还不是工夫之全;从广义上讲,《大学》工夫虽皆可纳入到格物之中。但必须指出,“物既格,知既至,到这里方可着手下工夫。不是物格、知至了,下面许多一齐扫了。若如此,却不消说下面许多,看下面许多,节节有工夫。”格物只是指出个“路头”,由格物展开其他条目,是其本性的必然要求,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诸工夫,对广义的格物而言,实乃具体的展现和行动的落实。从格物到其它工夫的展开,体现着从知到行的意义转进。换句话说,格物穷理的广义、兼言,这些工夫只是在知、理的层面上,真正落实到各节目的分别实行,又有更多具体的道理显现出来,这时的诸工夫,相较于格物穷理所涵摄的意义,也不再是同一层次了。所以,“格物”不仅不会取代其它工夫条目,反而应推动各条目的全面展开,必见之于各具体条目,来落实自身、发展自身,这正是“如何格物”的本然要求。

在各条目中,格物与致知、诚意的关系,与正心之后诸条目不同,需特别加以阐明。朱子注“致知”:“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知”包含能知、所知两层,即人之能知与心之知识,从朱子的注来看,知识之知是主要的,但其前提不能脱离能知之义。朱子既讲过“格物所以致知”,又讲过“格物所以穷理”,格物与穷理、致知均有不可分离的关系,只不过两者的着眼点不同,穷理侧重格物的方法面,致知侧重格物的效验面,两者常结合在一起来彰明格物之义:“格物只是就一物上穷尽一物之理,致知便只是穷得物理尽后我之知识亦无不尽处,若推此知识而致之也。此其文义只是如此,才认得定,便请以此用功,但能格物则知至,不是别一事也。”致知并不是格物之外的另一类工夫或方法,不与格物并列,作为格物的结果,致知是考究物理后,主体主观方面得到的知识扩充之效验。致知与格物构成手段-目的、工夫-效验的一体化。

但格物与致知并非完全等同,其间亦有辩,如:“格物,以理言;致知,以心言”;“致知,是自我而言;格物,是就物而言”;“格物,是逐物格将去;致知,则是推得渐广”;“格物,是零细说;致知,是全体说”等。不过此类分别多就其理论上的不同侧重、不同指向而言,并非指实质的分别。二者在理论实质上只是一本,非两样工夫。在《大学》首章序次八目时,“致知在格物”说法的特出,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问题:“所以《大学》说‘致知在格物’,又不说‘欲致其知者在格其物’。盖致知便在格物中,非格之外别有致处也。”朱子还讲道:“‘致知在格物’,知与物至切近,正相照在。格物所以致知,物才格,则知已至,故云‘在’,更无次第也。”格物、致知一而二、二而一,而且结合起来才能互相理解,“能格物则知至”,“致知必在格物”,二者具有内在关联的逻辑关系,一体共成,所谓“才明彼,即晓此”也,其实只是一理。

前面已提到格物乃“梦觉关”,诚意则是“善恶观”“人鬼关”,《大学》中最重要的就是这两大关,两关之后的节目一节易于一节:“某尝谓诚意一节,正是圣凡分别关隘去处。若能诚意,则是透得此关;透此关后,滔滔然自在去为君子。不然,则崎岖反侧,不免为小人之归也。”可见朱子对二者的重视。二者在导向上有着对认知和德性的不同指引,体现出朱子将两者互重的倾向,但不能从平面化视角而忽略两者之间紧密的理论勾连。“然意不能以自诚,故惟推其次第,则欲诚其意者,又必以格物致知为先”,没有格物致知的工夫支撑,所诚之“意”是无法辨明的,隐微之间轻忽追认,当然就无法确保“意”之“一于善”,更无论“自慊”,甚至可能恰恰会导向“诚”(即“实”)的反面——自欺。“如其不然,而但欲禁制抑遏,使之不敢自欺,便谓所以诚其意者不过如此,则恐徒然为是迫切,而隐微之间,终不免为自欺也。”故出于对意不能自诚的警触,朱子反复强调格物构成着诚意的工夫基础,“《大学》所谓‘知至、意诚’者,必须知至,然后能诚其意也。今之学者只说操存,而不知讲明义理,则此心愦愦,何事于操存也!”不知至则心思昏聩、义理不明,须是格物致知以至道理纤毫毕尽,胸中了然,知善之当好,恶之当恶,则“意自无不诚矣”。这是立足理性主义立场,对先验路向的扭转。不仅如此,朱子提出应在切己反身的意义上有所体贴,将“知至”之“至”作“切至”看,虽然最终认为作“尽”字更为透彻,但以“切”解“至”并非没有意义,“切至”提示出“知至”所内蕴的真知意味,即已经涵着能行的意思,这就与诚意贯通了。总之,诚意不是单纯的存养德性,而是以格物致知为其义理明晰的前提;格物致知也并非仅是探求知识,而是必由诚意以转入德行、成就君子。故朱子称“诚意”为圣凡转关处。

意诚而后心正。在“心”的层面,“则当推其如何谓之心。只此,便是格物。”心乃具众理而应万事的神妙机能,从道德言为明德,从致知言为知,为学之要就在于“主敬以存心”、“格物所以明此心”。此心之明、之尽也离不开即物格知至的工夫,因为“人有是心,莫非全体,然不穷理,则有所蔽而无以尽乎此心之量”,朱子以性为体、心为用,性即心中所具之理,需经格物穷理才能知性尽心,发挥此心之全体全量。但格物绝不仅仅局限于格心,有人认为格物除一事一物穷格外,如吕氏杨氏所发明大本处,亦须兼考,朱子则指出:“识见,即事事物物上便有大本。不知大本,是不会穷得也。若只说大本,便是释老之学。”他继承伊川的观点,认为应从广泛的视域来理解格物:“格物须是到处求。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皆格物之谓也。若只求诸己,亦恐见有错处,不可执一。”朱子将“心”视为普通的一物,与心学派的基本定位明显不同,如陆九渊“本心”、王阳明“心之本体”等,“心”均是一种先天的纯粹道德主体,朱子这里的观点不仅体现出与心学一派的迥严绝异,更表达了他对心学相关主张的纠偏和救正。与之相应,在“身”的层面,朱子特别批评了心学派“反身而诚”的格物说,认为专以格物致知为为己之学,不仅不能得为学之道之全,对为己修为亦无所助益:“盖反身而诚者,物格而后知至,而反之于身,则所明之善无不实有,……若知有未至,则反之而不诚者多矣。安能直谓能反求诸身则不待求之于外,而万物之理皆备于我、而无不诚哉。况格物之功正在即事即物而各求其理,今乃反欲离去事物而专务求之于身,尤非《大学》之本意。”因此,“心”、“身”不过是格物之一事,而“反身”亦必以格物致知为其充要条件。

朱子之格物,内容上所以然和所当然结合,并以伦理道德和人伦规范为主体,目的上就不是获得对客观世界知识体系的认识,而是离不开修身工夫和政治关怀,故在历程上要保证修己安人工夫历程的具体实践。在“家”、“国”、“天下”的层面,较为强调工夫的践履和落实,朱子同样认为“格物”之功不可忽略,“为学之实,固在践履。苟徒知而不行,诚与不学无异,然欲行而未明于理,则所践履者又未知其果何事也。”朱子还常有“须是知得,方始行得”,“义理不明,如何践履”的话头。“格物、诚意,其事似乎小,然若打不透,却是大病痛。治国、平天下,规模虽大,然若有未到处,其病却小,盖前面大本领已自正了。”这一观点,即使是廷对人主,朱子依然坚定:“帝王之学必先格物致知以极夫事物之变,使义理所存纤悉毕照,则自然意诚心正而可以应天下之务。”(《宋史·朱熹传》)隆兴元年,第,复召对,其一言曰:“大学之道,在乎格物以致其知。陛下……未尝随事以观理,即理以应事……平治之效,所以未著。”(《宋史·道学传》)朱子对以《大学》之教端正帝王之学抱有极大的期望,所言虽不出“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之属,然“治国、平天下,与诚意、正心、修身齐家,只是一理。所谓格物致知,亦曰如此而已矣。此《大学》一书之本指也。”这说明对“应天下之务”而言,格物依然是不可或缺的前提,通过格物致知、明理察变的工夫修为,“平治之效”才可能有所“着落”;而对“格物”本身来讲,治平之道亦是其本然包含的理论指向,格物穷理而能贯通平治,由此实现对整个《大学》之教的把握。

综上可知,一方面,“格物”在朱子的《大学》之教中,实具有先在性、基源性意义;另一方面,在《大学》工夫历程整体的意义上,才能全面透显“格物”的意蕴。

四、格物与朱子之学

进一步说,“格物”对于朱子而言,其影响非《大学》所囿,而对其整个学说体系构成基础性影响,一定程度上型塑着其整个思想体系的学术品格。

其一,“朱子的格物致知思想直接关系到一切理学体系的着眼点——为学之方,又是他全部哲学的一个最终归宿。”首先,不同于“博物洽闻”、支离疏阔的知性论追求,“格物”乃“以反身穷理为主,而必究其本末是非之极至,彼以徇外夸多为务而不核其表里真妄之实……此正为己、为人之所以分,不可不察也。”“格物”不是一味“外驰”,而以主体自身内在的工夫修为作为保障:“大学须自格物入,格物从敬入最好。只敬,便能格物。”与程子“未有能致知而不在敬”思想一脉相承,朱子以“敬”的工夫夹持格物,使之不走做,而渐渐弥合于理;从另一面看,主敬护持的格物穷理,亦是在专一集中状态下,内心虚静明澈之应外。亦即,心与物、心与理,在“敬”的工夫下,可以关联一起,这也是所谓“豁然贯通”环节的必要因素。居敬穷理,主敬涵养,彻始彻终,融通内外,“敬”在朱学中发挥“真切而决定性”(牟宗三语)之作用。程朱虽在理论目的上将格物穷理首先视为进行道德修为、提升道德境界的修养方法,但在实际情况中造成格致之认知性层面过于突出,使其不得不作出一些调适,同时对道德修养层面的“涵养”层面加以强调,“敬”得到凸显的原因即源于此。“故《大学》之书,虽以格物致知为用力之始,然非谓初不涵养履践而直从事于此也。”致知与涵养交相为助,并立为朱子为学之方,如车两轮,如鸟两翼,不可偏废,在知识与德性、理论认知与道德修养、外与内等两个层次兼涵并照,那种认为朱子为学只偏重其中一面的质疑是站不住脚的。当然,这两个层面在什么意义上实现统一,又是以怎样的方式贯通一体,则还有待考究,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其二,重视践履、成圣成贤的理论追求。践履是物格知至的必然结果。致知和知至略有不同,知识得到扩充是致知,可以是就一事而言,而知至则是反复致知,心有所通而知无不尽的状态。由此,格物(穷理)——致知(物格)——知至,构成一个完整的过程。知至即“知到十分”,“见得真切”,“当真见得”,这个过程亦即“真知”的获得,“格物,须真见得决定是如此……决定如此做,始得”,真知必能行,“不真知得,如何践履得!若是真知,自住不得”,“若实见得,自然行处无差”,这就与行关联一体。格物工夫本身就蕴含着理论与实践的合一性。至,才能深、才能全。深才能真;全才能范围广、义理周遍;深且全,才能尽,尽才能使吾心之知扩充无疑。而知之尽处即是“行”,“真见得”方为“尽”,知至即为真知。故真见得,不仅行“住不得”,且“行处无差”。朱子《大学》观的一个基本看法认为“《大学》是一个腔子,而今却要去填教实。如他说格物,自家须是去格物后,填教实着。”“填教实”的归宿何在?“圣人做个《大学》,便使人齐入于圣贤之域。”而“《大学》物格、知至处,便是凡圣之关。物未格,知未至,如何杀也是凡人。须是物格、知至,方能循循不已,而入于圣贤之域。”学者必须于格物致知工夫上真实用力,“便须是到圣贤地位,不到不肯休,方是。”坚守成圣成贤的“为学第一义”,直到贯通无碍的境界,这昭示了朱子格物论的本真精神。

其三,针砭异端邪说的现实指向。朱子之学是“战斗”的学问,时刻为捍卫道统、昌明道学、力驳异端、淑世安民开辟道路。早在批判吕大临《大学解》时,朱子就强调格物应积久贯通、理会实理、读书应事,以防落入释氏一闻千悟、一超直入之虚谈,迷于闻声悟道、见色明心之虚说,去文字而专体究,遗却圣门学问之实务。后在《大学章句》序中,朱子明确提出要对“惑世诬民、充塞仁义”的俗儒词章之学、释氏寂灭之教、世俗权谋之术等加以批判。其“格物”诠释鲜明地昭示出其批判性的锋芒所在。“格物”所含“即物”、“穷理”、“至极”三义,正分别体现着针对前述三类邪说的积极应对:“‘即物’针对离物求理的佛老异端,不求物理仅知求诸本心的心学;‘穷理’指向辞章诗赋之学,批评其流于性情风月之抒写,丧失了文以载道的性质,实为无益身心之学;‘至极’针对浙东功利之学,虽讲究治世之学,然而多流于外在事功末流,陷入无本之学。”在批判异端邪说的过程中,朱子逐渐建立起以即事穷理、积习贯通为基本见解的格物说,成为其思想谱系的理论基石。

五、文本和义理脉络下的“格物教”重审

其一,文本脉络中“格物”的再厘定。

不可否认,朱子之学所强调的读书为学、学行互济、博学多识、内外一体、相须并进等观点,以及对反理性主义的抵制、对过分偏向神秘体验路向的纠正等思路,其“格物”论与有力焉。同时毋庸讳言,关于朱子思想品格的批评,往往集矢于“格物补传”为核心的“格物”论。这种批评主要来自于文本和义理两个层面,因此围绕这两个层面略作分疏,对于透彻理解其格物思想乃至整个朱子之学,都是非常必要的。当然,此处仅是提供一点可能的理解方向。

朱子《大学章句》之注解每依“寻其义理无可疑”、“考其字义皆有据”的标尺,较能疏畅《大学》之文辞,但立足经典诠释的立场,朱子的理解是否符合《大学》之“本义”,并非没有可待商榷的余地。《大学》的形式性很强,对仗工整,这是朱子补格物传的理由之一。但若从经文本身的形式上讲,可能恰恰不需要补传。尤其是那些不合通例的“突兀处”,尤其值得注意。后世尝言圣人言语未必在形式上句句例行统一,对其他经书而言,或许是可以的,但对《大学》这部纲领性的、教规性的著作,应谨慎对待:

(1)经文中序八目之序时说道“致知在格物”,而没说“欲致其知者,先格其物”,“在”字意在突出两者之间紧密而内在的关联,“致知”、“格物”并非先后相序的两事,实则乃一事之两面。

(2)其下言“物格而后知至”再次证实了这层意思,按后面通例,应说“物格而后知致”才对,用“知至”而非“知致”,说明《大学》原意认为言物格即已包含了知致的意思,不须再言“知致”,其后只须将此知推向至极而已。

(3)“物有本末”,“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有物有知,作为首章的总结而出现,说明首章即总说“格物致知”,并不缺传。朱子不取此意,为照顾体例,只能将此处别出一“本末传”,但这就造成纲目前后无应。

(4)若按朱子之意,缺传需补,那从逻辑顺序和章法结构角度看,应补“致知在格其物”、“诚意在致其知”两传,体系上才完整,而不应只补一传。

(5)从诚意章看,按例应以“所谓正心在诚意者”为起始,结尾应为“此谓正心在诚其意”,未这样讲,而单指提出“所谓诚其意者,在勿自欺”,结尾为“君子必诚其意”,鲜明地凸显出“诚意”的首要地位和引导作用。所以,《大学》本身未将格物致知作为诚意的并列的条目,在《大学》看来,格物致知只是明晓纲目、节次和规模,了解本末先后终始之则,只是修养工夫的启蒙阶段,还不是作为工夫历程而出现,真正的工夫教化是从“诚意”开始。古注中郑注孔疏疏解经义,即以“诚意”为此篇工夫头脑,说明古本自足诠释的可能性。

当然,如何确定本义,这本是即是一个未决的或开放的话题。不管朱子的解读是否可得《大学》本义,都不能抹杀其理论意义。从实谓、意谓、蕴谓、当谓到创谓,创造性的诠释,更能推动经文义理的延伸和扩展。朱子的诠释独具一格,自成体系,不仅对《大学》做出了融贯性诠释,并对其思想谱系产生了重要的型塑作用,而且为后世《大学》诠释建立了不可忽视的文本范式。其与上述文本分析之间的差别和空间,也为后世《大学》学提供着“诠释学契机”(HermeneuticalMoments)。

其二,义理脉络中“格物”的再追问。

朱子将“格物”的核心内容,主要定位为“明善之要”。从内容上讲,所格之物既包括具体的客观的外在之物,又包括人伦规范、修身处事的内在之则。其指向的价值目标是认识到“所以然者不可易”与“所当然者不可已”,但与格物内容的两方面并不是一一对应的,需做辨析:

A外在之物物理B人伦之则人理

a1物理之所以然b1人理之所以然

a2物理扩充人的知识和理性b2人理之所当然

朱子并未忽视道德修为的内在认同和转化,他对物理、人理及其各自层次,亦有清晰区分,并没有因为内在心性的修为而排斥知识的积习,而是将物理知识的学习作为成人、大人的积极因素,“廓然贯通、无有蔽碍”,使不会因见理不明而在修身成德的过程中成为羁绊。但若由此认为朱子乃智识主义、科技理性,则不免偏蔽,朱子包含知性的面向,并不代表他只强调物理,不论是从先后缓急,还是从最后归旨看,朱子所重无疑是在人理,在于成德,在于“为善之要”。后世还有一种批评,认为朱子格物说将为学与为道混为一谈、认识与伦理混为一谈、知识与道德混为一谈,将心与理为而为二,其对理的认识不能对内在心性起到应有的作用,如阳明格竹子的困惑就是这种理解的代表。但问题在于,将朱子的格物框定在a1,责难其不能合理推出b2,这并非朱子的本意,朱子格物涵盖面广,包含A、B两个系统,各系统内各有层级,b2应建立于b1基础上;A在B系统的发展上具有相须相待的助缘作用,但欲由a1推出b2,只能是出于对朱子格物说的误解。阳明格竹子造成的困惑,不是朱子的问题,是阳明自身理解的问题。他对朱子的批评:“先儒解格物为格天下之物,天下之物如何格得?且谓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今如何去格。纵使格得草木来,又如何诚得自家意”,也不得不说未切中要害。

物理与人理的区分,外理与内理的相应,合内外之道也。学圣贤者,当求充其知能,扩其闻见,以免德性有不得扩充之亏。对学者而言,德性工夫不可遗闻见之知,而且闻见之知能为德性成就之资。求诸外正所以明诸内,非求诸外以补内之不足。知物之实然之理,使人应物当然之理呈现于心,心本有之性理亦可呈现出来。可见,朱子在理论主旨上对两方面均有照管,并相应区分,本是全面而规矩的学问体系,但不可否认,在理论发展过程中,朱子对物理和知识的层面给予了过多的关注和讨论,造成与其整全的理论规划之间产生了一定偏差,在此意义上的格物穷理可能导致对德性工夫与修身养性的忽略,受到误解在所难免。更重要的问题在于,还应认识到理学的真正弊病似还不止于“忽略身心的修养”,更关乎如何实现身心的修养,即对由外理到内理、由知识到道德、由致知到诚意之间的转关处,能不能给出透澈的说明和厘清。朱子只补“所谓致知在格物”,而未补“所谓诚意在致其知”,虽然陈来先生认为朱子补传也包含了“所谓诚意在致其知”的内容,在充分格物穷理的前提下,可以无限地切近心与理一,使致知和诚意具备了完全的充分条件;但究极而论,朱子主张“诚意”以致知为前提,知之真切必然可以贯通诚意,这一思路下,谁又来保证“知之尽”必然可以转出“知之切”,而实现“真知必能行”呢?“诚意”是否会由此沦落为知识之诚,诚的只是知,而失却作为“行动之源”、“道德真几”的价值本原作用呢?这是朱子哲学始终需要面对的问题。

总体而观,朱子“格物教”论说深刻并不失全面,具体深微,面面俱到,对其他节目亦有强调,如“修身为本”、“明明德为《大学》第一纲领”、“明善之要、诚身之本,皆初学当务之急”,这些不同说法,应在各自的语境中得到理解,不应浑沦、平直地视之,事实上,朱子对“格物”的重视超过任何一目,上述所说之“本”“要”“第一纲领”等只有在格物工夫的基础上才能成立,“格物”被强调为“第一义”正是要说明这层意思:“《大学》是圣门最初用功处,格物又是《大学》最初用功处”,“格物致知是《大学》第一义,修己治人之道无不从此处”,“故大学之道虽以诚意正心为本,而必以格物致知为先”。这里“先”不仅是作为“八目”工夫历程之第一目的先,而且是作为每一目工夫实行之必经阶段的先。后者正是前文所言格物之“总体”义,由此可涵括其他条目于其中。故在朱子那里,“格物”是绝对不容绕过的,不经过“格物”,其他一切工夫将根本无从获取成立的可能。应该指出,从基础义和总体义两个层次,方可全面把握朱子格物的内涵。作为总体上之“源头”、以及各阶段之“起手”的“格物教”,主要在理论发生学的意义上,体现着“思想宇宙论”的意味,应被视为朱子思想体系的基础理论范式。

跳出朱子学来看的话,我match们发现朱子的格物解仍然具有重新审思的空间,其间就蕴含着阳明学之所以转出的一大理论机缘,而这只能另文再去探究了。(《朱子学研究》编委会编:《朱子学研究》第35辑,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20年)